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2021年) 八、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2021年) 八、 八、 将第二十九条改为第三十条,修改为:“县级以上各级总工会依法为所属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 七、 目录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