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决定(2006年) 十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决定(2006年) 十四、 十四、 第二十九条修改为:“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其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十三、 目录 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