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2021年) 四十二、 对部分条文作以下修改: (九)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2021年) (九) 四十二、 对部分条文作以下修改: (九) 删去第九十六条、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中的“可以”。 本决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并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 (八)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