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2020年) 九、

九、 将第十一条改为第十二条,第二款修改为:“执行出入境边防检查、边境管理、治安任务的船舶升挂国旗的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船舶升挂国旗的办法,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