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1998年) 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1998年) 二、 二、 第十八条修改为:“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二年。”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