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决定(2022年) 二、

二、 增加一条,作为第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举行会议、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