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决定(2022年) 二十七、

二十七、 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八条:“根据常务委员会工作安排或者受委员长会议委托,专门委员会可以就有关问题开展调研询问,并提出开展调研询问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