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2014年) (一)

(一) 将第八十九条第一款中的“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修改为“公告”,第一款第八项中的“报送”修改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