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2017年) 六、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作出修改 (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2017年) (二) 六、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作出修改 (二) 删去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中的“以及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 (一) 目录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