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2021年) 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2021年) 二、 二、 将第十一条修改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应当规定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加强母婴保健和婴幼儿照护服务,促进家庭发展的措施。”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