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2021年) 一、

一、 将第二条第二款修改为:“国家采取综合措施,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