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2015年) 五、 删去第三十六条第三项中的“实施假节育手术”。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201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五、 删去第三十六条第三项中的“实施假节育手术”。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15)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