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2018年) 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2018年) 四、 四、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作出修改 将第八十八条中的“监督检查本级各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的编制、执行”修改为“监督本级各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管理有关工作”。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