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决定(2000年) 一、

一、 第一条修改为:“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