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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的补充规定(1994年) 四、

四、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 多次实施运送行为或者运送人数众多的; (二) 所使用的船只、车辆等交通工具不具备必要的安全条件,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 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四) 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中造成被运送人重伤、死亡,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 目录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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