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2023年) 三十八、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2023年) 三十八、 三十八、 将第一百零三条改为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各战区、军兵种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可以根据法律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军事法规、决定、命令,在其权限范围内,制定军事规章。” 三十七、 目录 三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