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2023年) 二十一、

二十一、 增加一条,作为第七十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深入听取基层群众和有关方面对法律草案和立法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