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2023年) 十五、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2023年) 十五、 十五、 增加一条,作为第五十五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通过制定、修改、废止、解释法律和编纂法典等多种形式,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 十四、 目录 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