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2022年) 三十四、

三十四、 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诚信原则,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设诚信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