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决定(2021年) 十八、

十八、 将第三十三条改为第三十六条,修改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央预算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在执行过程中必须作部分调整的,国务院应当将调整方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