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决定(2021年) 二十八、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决定(2021年) 二十八、 二十八、 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二条:“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委员长会议、国务院总理的提请,可以决定撤销国务院其他个别组成人员的职务;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请,可以决定撤销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个别组成人员的职务。” 二十七、 目录 二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