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2010年) 第三篇 国家层面主体功能区 第六章 重点开发区域 四、 哈长地区 (一)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2010年) (一) 第三篇 国家层面主体功能区 第六章 重点开发区域 四、 哈长地区 (一) 哈大齐工业走廊和牡绥地区。 该区域包括黑龙江省哈尔滨、大庆、齐齐哈尔和牡丹江及绥芬河的部分地区。 四、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