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2011年) 第三十条

第三十条 财务报告应由编制人员签字盖章,财务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应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