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2011年) 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二十六条 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2011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二十六条 资产处置应当按照审批权限严格履行申报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资产处置行为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