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2011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资产处置应当按照审批权限严格履行申报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资产处置行为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竞争、择优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