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地震工作指南(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地震工作指南(2009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下简称校舍安全工程)中各项地震工作的顺利开展,提升中小学校防御地震灾害能力,按照国务院关于校舍安全工程的统一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中国地震局令第7号)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细则〉等三个配套文件的通知》,制定本指南。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2008)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2002)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