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中国证监会有权要求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其章程和业务规则进行修改。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