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2013年) 第十九条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2013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按年度组织公开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制度规定、标准、经费支出、接待场所、接待项目等有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