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2025年) 第十一章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2025年) 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六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有关职能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第六十二条 本条例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会同有关部门解释。 第六十三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央党内法规和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条 目录 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