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章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章 第二章 权属管理 第五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权利(以下统称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至本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名下。 第六条 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查盘点制度。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办公用房资产管理分台账,资产信息发生变更的,及时调整更新。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 第七条 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统计报告制度。 第八条 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档案管理制度。使用单位应当加强本单位办公用房档案管理,及时归集权属、建设、维修等原始档案,并移交产权单位。产权单位应当加强办公用房档案的… 第四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