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章 权属管理 第八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2017年) 第八条 第二章 权属管理 第八条 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档案管理制度。使用单位应当加强本单位办公用房档案管理,及时归集权属、建设、维修等原始档案,并移交产权单位。产权单位应当加强办公用房档案的收集、保存和利用,确保档案完整。 第七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