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五章 电网接入管理 第二十三条 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五章 电网接入管理 第二十三条 除国家能源局规定的豁免情形外,光伏电站项目应当在并网后6个月内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按规定公开行政许可信息。电网企业不得允许并网后6个月内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光伏电站项目发电上网。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