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2007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2007年) 第四十三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本规定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职权范围内依法实施。 第四十二条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