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1999年) 第九条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1999年) 第九条 第九条 税务机关应依法对扣缴义务人的代扣代缴税款情况进行检查,扣缴义务人必须如实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或隐瞒。 税务机关在依法检查中了解的情况,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有关规定,为储户保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1995)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