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健康保险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三章 产品管理 第二十七条 健康保险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二十七条 第三章 产品管理 第二十七条 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护理保险产品的等待期不得超过180天。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