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健康保险管理办法(2006年)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健康保险管理办法(2006年) 第四十六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保险公司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可能危害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停止销售该产品。 引用法条 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第四十五条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