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2005年) 第八章 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权利及其行使 第五十六条 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2005年) 第五十六条 第八章 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权利及其行使 第五十六条 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可以采取现场方式召开,也可以采取通讯等方式召开。 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依照信托合同约定享有表决权,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第五十五条 目录 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