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评级业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 第六十七条

第六十七条 主动评级是指信用评级机构未经委托,主要通过公开渠道收集评级对象相关资料,并以此为依据对相关经济主体或者债务融资工具开展的信用评级。

信用评级机构开展主动评级的,不适用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