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托登记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信托登记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托登记是指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信托登记公司)对信托机构的信托产品及其受益权信息、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信息及其变动情况予以记录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信托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信托公司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机构。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