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2001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与自律 第六十一条 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2001年) 第六十一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与自律 第六十一条 中国人民银行就对信托投资公司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有权质询信托投资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并责令其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改正。 第六十条 目录 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