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2001年) 第四章 经营规则 第二十八条 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2001年) 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经营规则 第二十八条 信托投资公司接受信托,应当采取书面的形式。书面形式包括信托合同、遗嘱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 第四章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