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2001年) 第二章 机构的设立、变更与终止 第十八条 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2001年) 第十八条 第二章 机构的设立、变更与终止 第十八条 信托投资公司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