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九条 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 第六十九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九条 在实施行政许可或者履行其他监管职责时,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派出机构可以要求信托公司或者股东就其提供的有关资质、关联关系或者入股资金等信息的真实性作出声明,并承诺承担因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不实声明造成的后果。 第六十八条 目录 第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