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 第六十八条

第六十八条 在行政许可过程中,投资人、股东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托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派出机构可以中止审查:

相关股权存在权属纠纷;

被举报尚需调查;

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关部门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

被起诉尚未判决;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