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9月) 第五章 业务范围和经营规则 第四十八条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9月) 第四十八条 第五章 业务范围和经营规则 第四十八条 信托公司应当建立有效的风险隔离机制,防范利益冲突。信托公司应当确保信托业务、固有资产负债业务、其他业务相分离。信托公司的信托业务部门应当独立于公司的其他部门,其人员不得与公司其他部门的人员相互兼职。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七条 目录 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