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9月) 第四章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第二十七条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9月) 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第二十七条 信托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体系,独立、客观审查评价并督促改善公司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效果。 信托公司应当至少每年对信托业务进行一次内部审计,并针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