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托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业务指引(2011年) 第十二条 信托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业务指引(2011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信托公司、托管机构应当根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定信托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交易结算模式,明确交易执行、资金划拨、资金清算、会计核算、保证金存管等业务中的权利和义务,建立资金安全保障机制。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