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2010年) 第四章 风险控制指标 第十六条 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2010年) 第十六条 第四章 风险控制指标 第十六条 信托公司应当持续符合下列风险控制指标: 净资本不得低于各项风险资本之和的100%; 净资本不得低于净资产的40%。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