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息技术产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管理规定(2023年) 第十二条 信息技术产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管理规定(2023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负责对现代汉语语文工具书类数字和网络出版物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