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10) 已识别出的不符合项和任何未解决的问题。 6.1.4.4 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6.1.4.4 10) 已识别出的不符合项和任何未解决的问题。 6.1.4.4 对中止评估审核的项目,评估审核组应将已开展的工作情况形成报告,评定机构应将此报告及中止评估审核的原因提交申请企业,并通过评定管理平台提交至评定工作委员会。 6.1.4.3 目录 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