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集团并表监督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六条 保险集团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信息系统,对集团内部资金运用、资产转让、担保和服务收费等交易背景、定价基础、交易目的和交易路线进行识别判断,监测分析集团内部交易风险敞口,评估对稳健经营的影响。
保险集团公司应当穿透了解保险集团内部不同机构向同一客户提供不同性质的金融服务,评价是否通过客户形成了间接形式的内部交易以及对集团稳健性的影响。
保险集团公司应当穿透了解保险集团内部不同机构向同一客户提供不同性质的金融服务,评价是否通过客户形成了间接形式的内部交易以及对集团稳健性的影响。